孕妇体重标准
孕妇体重标准     5405

1.怀孕早期(怀孕3个月以内)增加2千克

2.怀孕中期(怀孕3个月至6个月)增加5千克

3.怀孕末期(怀孕7个月至9个月)增加5千克,前后共增加12千克左右为宜。

前后共增加12千克左右为宜。

如果整个孕期增加20千克以上或体重超过80千克,都是危险的信号。肥胖的妇女最好减肥后再怀孕,不宜于怀孕期间减重,但仍应注意每日摄取的总热量。

体重过轻的妇女,怀孕期间应多增加些体重,但应请教医师、营养师做适当的增重计划。怀孕初期体重增加很多者,应适当控制体重的增加。

孕妇控制体重,使其符合正常妊娠的生理规律,有利母子健康,有利于优生。